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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zjj -/2023-1109004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0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朱元辉、李加翠、罗正春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县内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一)物业公司概况。2009年,双柏县首家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双柏,物业服务作为房地产及住宅小区的伴生服务业开始进入我县。目前我县注册备案并开展业务的物业企业8家,从业人员157人。至今年6月,纳入物业管理小区44个,住户9900余户、住宅面积108万平方米,商铺面积10万平方米。

(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按《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要求,前期物业管理应该通过招标方式选聘,投标人少于3个或项目小于3万平方米时可以经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目前,在县内有物业管理公司承接的小区44个,其中43个小区开发企业在预售以前以协议方式选聘,签订前期物业合同,1个小区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

(三)物业服务人员情况。目前我县的物业管理行业普遍收入偏低,月薪基本在1500元—3000元之间,不能吸纳优秀人才加入企业管理,特别是一线服务人员年龄偏大,缺乏专业知识,不懂得专业技能,物业服务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整体不高。

二、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有偏差。很多部门、单位和广大业主看待物业服务工作都不同程度的带有局限性和片面性,认为只要缴了物业服务费,物业企业就应该为业主解决一切问题,一旦物业公司没能解决业主提出的任何问题,业主就认为物管就是失职,就是不作为。实际上,有些问题需要多方面共同协作才能顺利解决。

(二)部门之间没有形成管理合力。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城管、建设、公安、环保、消防等多个部门,还涉及乡镇政府、社区。各小区规模大小不一、功能配套参差不齐,问题主要聚集在小区规划执行不到位、违建治理不到位、公共配套不到位几个方面,很多问题目前缺乏综合协调处理机制,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甚至出现部门之间“踢皮球、推绕滑”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难以开展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三)物业小区遗留问题较多。我县部分项目遗留下较多的问题,造成物业服务基础先天不足,比如有的配套设施不足、甚至没有,有的配套设施设备老化陈旧、缺失相应的图文技术资料,有的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存在误会或矛盾,转嫁到接手管理的物业公司头上,再加上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环节不规范、物业企业接房查验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都给当前和今后的物业服务留下了后遗症,导致小区各方面的上访、留言逐渐增多,严重影响了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物业服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业主委员会组建积极性不高且工作开展困难。目前我县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覆盖比例达81%。很多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不了解,小区自我管理意识不强,缺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积极性。而部分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普遍存在业主委员会工作开展困难或不履职等情况。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履行好行业主管职能,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宏观监管。一是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从管理端上下功夫,加强自身培训学习,注重走出去引进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多督促、多指导、切实帮助解决物业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强化日常管理,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物业服务违法行为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利用好信用平台,加强考核管理。要不定期对物业企业考核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建立黑名单、信用档案制度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与,严格把好交房环节的验收关。在小区竣工验收时,让接手的物业公司参与验收,以增强对项目的了解,问题在一线整改和解决。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必须保质保量。要有详细精确的小区综合管线设计图文资料,以便日后的管理和维修。物业管理企业在接手时也要详细检查、检验小区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情况,排查隐患,杜绝管理漏洞。

(三)认真落实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住宅前期收费标准。通过规章制度大完善、从业行为大规范、违法行为大查处、疑难问题大化解、物业知识大宣传五大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政策,促进我县物业行业稳步发展。积极与物价部门衔接,科学制定我县各公司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充分反映“质价挂钩、权责相称”的原则,保障业主和公司的权益。

(四)加强引导,充分发挥小区业主自治作用。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力度,确立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地位,监督业主委员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有序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健全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机制,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行为。充分发挥业主的自主权与能动性,依法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利。

感谢你们对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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